当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多边工具(MLI)规则于12月1日生效时,将加拿大视为避税天堂的外国人和在国外寻求避风港的加拿大人将不得不处理一套全新的规则。
诺顿罗斯·富布赖特加拿大有限责任公司卡尔加里的税务律师Darren Hueppelsheuser表示:“外国投资者将不得不重新考虑其投资将受到加拿大税收的影响程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其投资回报率和处置方式。”办公室。
“在加拿大,外国投资者将不再有很多税收优惠结构的机会,就此而言,在采用MLI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海外投资的加拿大公司将不再有这种机会。”
MLI要求已签署协议的参与国在OECD的“基本税收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涵盖的税收协定”(CTA)中纳入针对条约购物和滥用的最低标准,双方均需加倍税收条约已经批准了MLI,并通知OECD他们的协议已“被发现”。
最重要的是,MIL通过合并称为原则目的测试(PPT)的广泛反规避规则来修改所有CTA。
PPT规定,可以合理地断定任何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获得这样的利益,则可以拒绝条约利益。最明显的例子涉及使用税规避结构或安排,例如“主要”为利用双重征税条约而成立的控股公司或空壳公司。
迄今为止,已有1,400多个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中的约89个辖区签署了《多边贸易协定》,其中26个(包括加拿大)已正式批准它们。
尽管迄今为止只有英国和日本批准了该条约,但加拿大在2018年最重要的五个贸易伙伴中,中国,英国,日本,墨西哥和韩国已经签署了该条约。
加拿大已通知经合组织,只要涉及的多个国家也批准它们并将其指定为CTAs,它就可以使其93个双重征税条约中的84个受到MLI的约束。
值得注意的例外是美国,德国和瑞士,加拿大与加拿大签订了双重征税条约,但尚未签署MLI。
但是,加拿大已使这些国家参与了双边条约谈判,这些谈判有望反映出公约的规定。
厄瓜多尔,圭亚那,吉尔吉斯斯坦,台湾,乌兹别克斯坦和委内瑞拉是与加拿大有条约但不是多边贸易协定签署国的其他国家。
结果是,从2020年1月1日起,MLI将影响加拿大与已批准MLI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所规定的预扣税。
它将影响自2020年6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的其他税收,包括资本利得税。当加拿大的合作伙伴批准MLI时,其他条约也会受到影响。
可以确定的是,对预提税的影响可能很大。
Hueppelsheuser说:“如果由于PPT测试而无法享受条约优惠,则股息的预提税可能会从低至5%增至25%。”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对于投资者而言,构建投资结构以产生利息流而不是股息流可能更好。”
根据律师的说法,那些可能从中受益的外国投资者可能会被MLI抓住,至少应在公约生效之前考虑出售其权益。
Hueppelsheuser说:“虽然MLI不是追溯性的,但它确实会在处置之日获得全部收益。”
最大的问题可能是PPT造成的不确定性。
奥斯勒的税务律师帕特里克·马利(Patrick Marley)表示:“加拿大法院将如何处理PPT及其对我们的GAAR(一般性反避税规则)的影响,目前尚不清楚。 ,Hoskin&Harcourt LLP的多伦多办事处。
“对于加拿大法院将如何处理解释MLI的外国裁决,也存在一些担忧,因为在许多条约中都会发现相同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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